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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社保基数标准个人缴费多少,滁州社保缴费基数2023-2024年最新标准来了

时间:2024-04-20 19:15

  滁州社保基数参照:下限为4019元/月,上限为20094元/月,医聘猫小编为大家整理最新资讯如下:

  (提示:本文数据来源网络,具体以当地缴费情况为准)

  (一)滁州社保参照安徽省省份的社保基数调整,安徽省2023-2024社保缴费标准最新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安徽省下限为4019元/月,上限为20094元/月

  安徽省人力资源相关部门公布我省2023年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确定今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4019元/月,上限为20094元/月,适用范围包括职工基本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和工伤保险,执行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新社通社保计算器计算所得,数据仅供参考。

  安徽人力资源相关部门公布关于调整2023年度全市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有关事项的消息。

  根据法规,现将调整全市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23年度缴费标准有关事项消息如下:

  一、我省2022年全口径城镇单位人员平均工资为6698元/月,以此核定调整2023年度全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最低缴费额为803.8元/月,最高缴费额为4018.8元/月,执行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原缴费额低于803.8元/月的,从9月份开始按803.8元/月调整,并在2023年9月份补收1—8月份差额部分。例如:原每月最低缴费额766.4元的,从2023年9月份开始按803.8元/月执行,2023年9月份需补收1-8月差额299.2元(803.8-766.4=37.4元/月,37.4*8=299.2元)。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如需变更养老保险缴费额的,可向所属县、区社保经办机构申报调整。

  三、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以按月、季、半年或年缴纳养老保险费,不得以事后追溯补缴方式增加缴费年限。灵活就业参保人员2022年度已申报参保但因缴费存在困难未按时缴纳的,可在2023年底前缴纳,逾期未缴纳的,按要求不得补缴。

  四、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采取社保核定,税务征收的模式。参保人员可以通过税务服务大厅窗口、微信(小程序“安徽税务社保缴费”)、支付宝(点击“市民中心”—“社保”)、皖事通(“更多服务”—“税务服务”—“灵活就业社保缴费”)等线上缴费渠道进行缴费。

  五、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通过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保厅网上办事大厅、个人自助查询机、各县区社保大厅业务窗口等方式查询个人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信息和缴费情况。如有联系方式、住址等参保信息不全或变动的,请及时通过安徽省务服务网、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保厅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基本信息变更”模块进行基础信息变更登记,或至各县区社保大厅业务窗口申请办理。

  (二)滁州职工社保离职了可以自己交吗

  职工离职了还是可以自己缴纳社保的,需要到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个人缴纳社保的申请,为了方便称呼,这类型的参保人会被成为灵活就业社保参保人,个人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进行职工社保的缴纳,一般情况下只能够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不过由于各地区的社保管理的不同,有些地区的灵活就业人员还可以缴纳失业保险或者生育保险。

  (三)滁州社保缴纳基数是根据什么确定?

  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的月平均数作为本年度月缴费基数,其中:新进本单位的人员以职工本人起薪当月的足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参保单位以本单位全部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的月缴费基数。职工的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是指,职工在上一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整个日历年度内所取得的全部货币收入,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针对用人单位工资发放形式的多种化,职工在确定缴费基数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单位从职工工资中直接代扣代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个调税等,应纳入缴费基数。

  (2)单位以现金或银行存款形式支付给职工个人的交通补贴、电话补贴、午餐补贴、过节费以及支付高温、高空、井下、有害等特殊岗位的津贴,应纳入缴费基数。

  (3)单位通过税后利润提成或分红的方法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应纳入缴费基数。

  (4)实行底薪制的职工,根据营业额或经营业绩提成取得的收入,应纳入缴费基数。

  (5)实行业务承包或费用包干,单位不再报销差旅费用的职工,其承包收入中的60%应纳入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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